吉林省各税务师事务所: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税收志愿服务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21】1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推动《指导意见》的实施,吉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根据中税协要求,将继续组织开展税务师行业服务个人所得税志愿者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志愿者报名申请
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原则,请各事务所以自己所为单位,组织各所的税务师登陆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www.ecctaa.com
“税务师行业服务个人所得税志愿者信息采集”模块
(http://hy.ecctaa.com/hyg1/work/hyg1/zhiyuanzhe/pcbaoming/indexpc.jsp)完成志愿者报名申请,注册成为服务个人所得税志愿者。
注:系统志愿者列表中已有的个人信息无需重复填写。
二、填报时间及要求
填报工作持续至2021年6月30日,请各所在平台填报完毕后制作《xxx事务所个人所得税志愿者汇总表》(表格样式详见附件),制作完毕后请将表格直接发到江山的微信中,留存备案。
三、联系方式
江山:13341589281(微信号同电话号)
吉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1年3月25日
附件:
事务所名称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联系方式 | |